一、适用条件:根据《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保监会协同优化不动产“带押过户”服务的通知》精神,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意欲转让抵押物,申请人可在不取消原抵押权的前提下,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,并同步进行原抵押权人变更、新抵押权设立等手续。待卖方贷款清偿后,可继续申请解除原抵押权。

二、所需材料(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)

九十二、详尽指南:二手房带押过户按揭分阶段办理全流程解析

(一)不动产登记相关材料

1.《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》

2.有效身份证明

3.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

4.购房合同

5.抵押权变更协议

6.主债权及抵押合同

其他特定情况需额外提交的材料包括:

7.委托代理相关文件

8.特殊情形下的额外材料

9.境外个人购买住宅的特殊材料

10.境外机构在境内分支购买非住宅的特殊材料

(二)税务相关材料

1.卖方符合条件申请个税优惠的材料

2.房屋转让给特定亲属的材料

3.申请实际征收个税的材料

4.购房人申请契税优惠的材料

三、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

四、费用标准

住宅类登记费:每件80元

非住宅类登记费:每件550元

相关免收登记费的情形详见《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费免收情形》

五、办理流程

六、办理机构

本业务由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在各区的分支机构联合办理。

关注“广州不动产登记”微信公众号,获取以下信息:

1. 预约服务

2. 登记机构地址、办公时间、电话

3. 登记对身份证明、委托书的要求

4. 案件办理进度

5. 领证方式